发展规划处(质量监督处)是学校直属部门,负责学校学校发展规划、高等教育研究和教学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的职能部门。设处长1人,副处长1人,科长及工作人员3人。主要职责是:
1.编制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,推进学校事业发展综合改革;
2.做好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在内的各类教学信息的搜集、整理、反馈和分析和各类教学督导检查,建立和实施内部质量保证和外部质量保障体系,监督办学状态、评价办学质量、跟踪调查毕业生培养质量,并通过各种发布、整改、反馈等机制,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水平的提升。